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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辦辦法 | 農畜牧
畜牧業申請外籍移工、外勞
如何申請?填具申請書,並檢附應備文件: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影本、負責人身分證明文件或法人設立登記證明文件影本、場域內實際從事畜牧工作且參加農民健保之保險人名單。(無則免附)
畜牧工作申請應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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畜牧場登記證書或畜禽飼養登記證影本。
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
法人者,應檢附法人設立登記證明文件。
申請人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內實際從事畜牧工作且參加農民
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名單正本。(需被保險人簽名無則★如有成立勞保單位需提供一整年的投保名單)配額認定:加農保的人數依認定的%數做計算。
Ex:投保 2人 x 35% = 0.7 勞動部會核給移工一人投保人只要有在工作場上工作,投單名單簽名確認皆可計算。
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停業,違反畜牧法第八條或畜禽飼養登記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,未辦理畜牧場或畜禽飼養場變更登記。
附註:管理辦法第八條規定:畜禽飼養場有變更時,應於事實發生後一個月內填具變更申請書及檢附原畜禽飼養登記證,報經所在地鄉(鎮、市、區)公所審查,符合規定者轉送該管直轄市或縣(市)主管機關變更登記並換發新證。審查申請認定,必要時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會至畜牧場或畜禽
飼養場訪查現況。經農委會完成資格認定,送件後約兩週會收到資格函即可送求才登記。 其有效期間為發函日起九十日,屆期自動失效。
名額限制:勞動部控管,經通知農委會停止認定即為名額已滿。農委會將通知各縣市地方政府通知農名相關訊息。
農糧種植工作
申請資格
項目 | 條件 |
蘭花 |
從事蘭園清潔、生產管理、相關機具設備管理維護、採收及理集貨包裝等工作。 生產面積需達0.5公頃以上,得檢附種苗業登記證影本佐證。 |
蕈菇 | 從事蕈菇包產瓶製作培養、栽培管理、相關機具設備管理維護、採收、栽培廢料處理及理集貨包裝等工作。生產面積需達0.6公頃以上或者自申請日之前一年之所有栽培期每期栽培量達27萬包 (瓶) 以上相關佐證資料 |
蔬菜 |
從事育苗、生產管理、相關機具設備管理維護、採收與理集貨包裝等工作 。 蔬菜生產面積應達二公頃以上,其中溫( 網) 室設施面積應達一公頃以上。 |
應備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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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
申請人身分證明文件
申請人為法人者
應檢附法人其代表人之證明文件。 -
二、
申請人應提供實際從事蘭花、食用蕈菇或蔬菜產業之合法持有或租用之農業用地相 關證明文件,並檢附土地所有權人或租用 人與申請人之關係證明文件。 -
三、
申請人係租用土地者,其租約效期應自申請日起達三年以上期間。
農業移工(雇主需支付)
雇主需支付
基本薪資 | $27,470元 |
健保費 | $1,329元 |
勞保費(職災) | $2,115元 |
就業安定費 | $3,000元 |
基本負擔 | $30,344元 |
加班費 | 依照勞基法 |
移工需負擔
雇主需支付
健保費 | $426元 |
體檢費 | $2,000元~$2,800元(依照醫院規定收費) |
居留證規費 | 3年$3,000元 |
服務費 | 第一年每月$1,800元,第二年每月$1,700元,第三年每月$1,500元(年度依外國人當次入國後再在台工作累計期間,但曾受聘工作二年以上,因聘僱屆滿出國後再入國工作,並受聘僱於同一雇主每月1500元) |
護照 | 護照延期費、護照換發費、遺失補發費用、規費依各國辦事處時價辦理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