期滿續聘或轉換雇主 仲介均不得向移工收取仲介費
文章來源:https://fw.wda.gov.tw/wda-employer/home/file/2c95efb38ad83c82018ada993e4e1508
期滿續聘或轉換雇主 仲介均不得向移工收取仲介費
A:合約期滿想要轉換雇主,仲介跟我說因為要幫我媒合新雇主,所以要再跟我收1個月薪資的仲介費用,這是合法的嗎?
B:當然不合法!無論移工是期滿轉換或是期滿續聘,依據法規,仲介機構僅能向移工收取服務費且明定金額,在第3年後每月不得超過新臺幣1500元
若您對仲介機構收費內容有任何疑問,可撥打1955專線進行諮詢